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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标准规范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中的基本要求、药品与耗材管理、流程管理、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各要素。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根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进行适宜性审核,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无菌操作要求,在洁净环境下对静脉用药品进行加药混合调配,使其成为可供临床直接静脉输注使用的成品输液的过程。标准对调配中心的环境布局、人员资质、设施设备及制度规范提出了严格要求。流程管理涵盖医嘱审核、摆药贴签、混合调配及成品输液核查与发放全过程。质量管理部分强调了流程控制、监控系统及问题处置,并建立了医护沟通和评价改进机制。本标准适用于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关键要素 5 要素规范 5.1 基本要求 5.1.1 环境布局 5.1.2 人员资质 5.1.3 设施设备 5.1.4 制度规范 5.2 药品与耗材管理 5.2.1 贮存规定 5.2.2 使用管理 5.3 流程管理 5.3.1 医嘱审核 5.3.2 摆药贴签 5.3.3 混合调配 5.3.4 成品输液核查与发放 5.4 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 5.4.1 流程控制 5.4.2 监控系统 5.4.3 问题处置 5.4.4 医护沟通 5.4.5 评价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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